1.血液學毒性:為限制劑量提高的主要因素,一般在白細胞低于1500/mm3時應輔助應用G-CSF,血小板低于30,000/mm3時應輸成分血。
2.過敏反應:除了預處理外,如只有輕微癥狀如面潮紅、皮膚反應、心率略快、血壓稍降可不必停藥,可將滴速減慢。但如出現嚴重反應如血壓低、血管神經性水腫、呼吸困難、全身尋麻疹,應停藥并給以適當處理。有嚴重過敏的病人下次不宜再次應用紫杉醇治療。
3.神經系統:最常見為指趾麻木。有約4%的病人,特別是高劑量時可出現明顯的感覺和運動障礙及腱反射減低。曾有個別報告在滴注時發生癲癇大發作。
4.心血管:一過性心動過速和低血壓較常見,一般不需處理。但在滴注的第一小時應嚴密觀察,以后除有嚴重傳導阻滯的病人不必每小時觀察一次。
5.關節和肌肉:半數左右的病人在用藥后2~3天會感到關節和肌肉疼痛,與所用劑量相關。一般在幾天內恢復。在給予G-CSF的病人肌肉痛會加重。
6.肝膽系統:由于 紫杉醇大部由膽汁中排出,對有肝膽疾病的病人應謹慎觀察。在數千例的資料中約8%的病人有膽紅素升高,23%的病人堿性磷酸酶升高,18%有谷草轉氨酶升高。但目前尚無資料說明紫杉醇對肝功有嚴重損害。
7.其他:消化道反應雖常見但一般不重,少數可有腹瀉和粘膜炎。輕度脫發也較常見。
|